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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
云政辦發﹝2016﹞14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 ,省直各委、辦、廳、局:
《云南省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 (2015—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 ,現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2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
云南省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
(2015—2020年)
中醫藥(含民族醫藥,下同 )是中華民族原創的醫學科學,是中華文明的杰出代表,數千年來為中華民族的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貢獻,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用突出、地位特殊。中醫藥健康服務是運用中醫藥理念、方法、技術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活動,主要包括中醫醫療、保健、養生、康復服務,涉及健康養老、中醫藥文化、健康旅游等有關服務。云南是全國中醫藥資源大省,具有豐富的中醫藥歷史、文化、生態和自然資源,發展基礎堅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 (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32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云政發﹝2014﹞57號)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全省發展中醫藥大會確定的目標任務,在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全面深化改革,創新服務模式,鼓勵多元投資,挖掘市場潛力,充分釋放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潛力和活力,構建云南特色中醫藥健康服務體系,提升中醫藥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服務群眾。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質作為中醫藥健康服務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因地制宜,因勢利導,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強化政府在支持、規范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上的職責。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放寬市場準入,規范市場管理,增加中醫藥健康服務供給,不斷提高中醫藥對健康服務的貢獻率。
——創新驅動,產業融合。依托科技支撐,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創新與成果轉化,推動創新資源集聚,構建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跨越式發展的創新機制。促進中醫醫療、中醫養生、康復養老、體育健身、健康旅游、信息服務、文化傳播以及藥械研制與流通等產業融合,形成較為完整的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鏈。
——強化基礎,突出特色。強化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產業基礎,發揮云南中醫藥資源特色和優勢,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與成果,增強中醫藥的競爭力。
(三)發展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生命周期、融健康管理與健康服務為一體的新型中醫藥健康服務模式。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大幅提升、服務技術手段不斷創新、服務產品種類更加豐富、發展環境優化完善、產業規模大幅提升。建設一批中 醫藥健康服務重點項目,培育一批中醫藥健康服務示范園區,打造一批中醫藥特色小鎮和特色街區,推出一批富有云南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文化宣傳平臺。中醫藥健康服務成為全省健康服務業重要組成部分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中醫藥健康服務基礎
1.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各級政府認真履行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責任,加大投入力度。高標準建設省中醫醫院和省中西醫結合醫院,打造集中醫醫療、科研、教學為一體的現代化綜合性中醫 (中西醫結合 )醫院,爭取成為國家區域性中醫醫療中心和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著力建設州市級中醫醫院,確保每個州、市建有 1所三級中醫 (民族醫 )醫院;加快縣級公立中醫醫院標準化建設,到2020年,力爭 80%以上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標準;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全部建成標準化中醫科、中藥房;100%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 70%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能力。到2020年,全省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床位總數達到 2.64萬張以上。
2.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投資興辦中醫康復 (護理 )醫院、老年病醫院和臨終關懷醫院,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允許符合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形成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
3.創新中醫醫療服務模式。拓展服務領域,推進多種中醫方法綜合應用的治療模式,推行多專業一體化診療服務模式,發展 “治未病”和康復等中醫藥服務,建立集醫療、康復、養生和保健于一體的全鏈條發展模式。深入推進綜合醫院中醫藥專項行動,開展中西醫協同創新,提高中西醫結合診療水平。支持三級中醫醫院通過管理輸出、技術支持、品牌聯盟等多種形式與二級中醫醫院組建緊密型的醫療聯合體或醫療集團;支持縣級中醫醫院與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緊密型的“縣鄉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形成優質中醫醫療資源縱向合理流動的長效機制。加快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中醫館”建設,提供中醫全科服務。推動中醫門診部、中醫診所和中醫坐堂醫診所規范建設和連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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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1 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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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醫醫院和省中西醫結合醫院能力建設 支持省中醫醫院二期項目建設,爭創國家區域性中醫醫療中心、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充分發揮全省中醫藥服務龍頭的示范引領作用。推進省中西醫結合醫院改擴建,力爭達到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標準。 州市級中醫醫院能力建設 積極推進紅河州、麗江市、臨滄市、德宏州建立獨立的中醫醫院。推進州市級中醫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建設,力爭到 2020年,80%以上達到三級甲等中醫醫院標準。 縣級中醫醫院標準化建設 加快縣級中醫醫院標準化建設和綜合服務能力提升,力爭到 2020年,80%以上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標準。 民族醫藥特色健康服務發展 支持傣醫、彝醫、藏醫等民族醫醫院建設,發展民族醫特色專科。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推廣應用規范的民族醫藥健康服務技術。 中醫專科防治體系建設 爭取建成 10個以上國家中醫臨床重點專科、150個省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鼓勵開展州市、縣級中醫專科建設。完成縣級及以上公立中醫醫院急診科 (重癥醫學科 )標準化建設。優化中醫醫院診療環境,提高基層常見病、多發病及中醫優勢疑難病種的服務質量,開展中醫特色優勢病種科學研究 ,發揮技術輻射作用。 綜合醫院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 深化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開展綜合醫院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探索綜合醫院中西醫協作新機制。 基層中醫館建設 到2020年,爭取 100%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均建有“中醫館”,提供規范的中醫藥健康服務。 非營利性民營中醫醫院建設 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中醫醫院,發展中醫特色突出的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等醫療機構。 |
(二)加快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1.健全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體系。加強二級以上中醫醫院“治未病”中心 (科)能力建設,發揮自身技術人才等資源優勢,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規范發展提供技術與管理支持。在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設立,“治未病”科室,提供規范的“治未病”服務;支持公立中醫醫院與社會資本聯合舉辦以中醫養生保健為主的養生院、療養院等;鼓勵社會資本利用我省豐富的旅游資源、中藥資源和溫泉資源優勢,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培育技術成熟、信譽良好的知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集團或連鎖機構。
2.規范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作用,開展“治未病”服務技術規范化研究,形成符合我省實際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范、標準、指南或健康干預方案;指導各類機構根據規范和標準提供服務,組織開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評價和管理。推廣太極拳、健身氣功、五禽戲、易筋經、八段錦等中醫傳統體育項目,引導人民群眾自覺培養健康生活習慣和精神追求。大力發展藥膳產業,開發藥食同用產品,倡導合理飲食調養。支持運用云計算、“互聯網 +”、物聯網等信息技術開發智能化中醫健康服務產品,為居民提供融中醫健康監測、咨詢評估、養生調理、跟蹤管理于一體的個性化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3.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在高等醫學院校開設中醫養生保健課程,培養中醫藥養生保健人才。積極傳播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引導人民群眾科學認識中醫藥,自覺培養健康生活方式和高尚精神追求。將中醫藥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以慢性病管理為重點,以“治未病”理念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鼓勵保險公司參與中醫健康管理服務,開發中醫藥養生保健、“治未病”保險以及各類醫療保險、疾病保險、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通過中醫健康風險評估和風險干預等方式,提供與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結合的疾病預防、健康維護和慢性病管理等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服務。指導健康體檢機構規范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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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2 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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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未病”服務能力建設 在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設立“治未病”中心,在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設立“治未病暠科室,將中醫體質辨識納入醫院體檢項目。開展中醫健康體檢,提供規范的中醫健康干預服務。 中醫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試點 支持健康管理組織與中醫醫療、體檢、護理等機構開展合作試點,形成中醫特色健康管理服務模式。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中醫健康管理團隊,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家庭、個人多種形式的中醫健康管理服務。 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范建設 加強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人員、技術、服務、產品等規范管理,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開展中醫體質和健康狀況調查研究,加強膏方處方、制備人員、穴位貼敷等技術管理,規范“治未病”服務手段。 |
(三)支持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
1.健全中醫特色康復服務體系。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康復服務資源配置需求,鼓勵設立中醫特色康復醫院和療養機構。加強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康復服務能力建設,80%以上的中醫醫院建有康復科。指導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必需的康復設備 (含傳統設備 ),推廣中醫康復技術,提供中醫特色康復服務。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中醫醫院合作開展中醫康復技術服務,推動中醫醫院與境外機構開展中西醫結合康復技術合作。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特色突出的康復醫院、療養院等。
2.拓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能力。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康復醫學與中醫藥學相融合、具有中醫特色的康復醫療、訓練指導、知識普及、康復護理、輔具服務等康復服務。加強中醫護理工作,拓展中醫康復服務手段。建立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與社區康復機構雙向轉診機制,在基層康復機構推廣適宜的中醫康復技術,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讓群眾就近享有規范、便捷、有效的中醫特色康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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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3 中醫特色康復服務能力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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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特色康復服務能力建設 在三級中醫醫院建設中醫康復指導中心,二級中醫醫院和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設置康復科。支持社會資本舉辦中醫特色康復醫院。支持中醫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康復中心、工傷康復中心、民政康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等機構合作,開展中醫特色康復指導與服務。 社區、養老機構康復中心建設項目 中醫醫院與社區、養老機構合作開展康復中心建設,開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 |
(四)積極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
1.發展中醫藥特色養老機構。鼓勵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特色的護理院、療養院、養生養老公寓。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為主的中醫診室,配置中藥房。鼓勵中醫醫院采取自建、托管養老機構 ,或與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開展技術協作等多種形式 ,探索具有中醫特色、緊密聯系的 “醫養結合暠服務模式 ,不斷拓展中醫藥服務領域。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集醫療、護理、康復、居住等為一體的養老院或康復醫院。規范中醫藥養老服務機構和技術標準,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立中醫醫療機構。
2.促進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二級以上中醫醫院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服務。發揮中醫醫院技術優勢,與養老機構聯合開展老年人中醫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服務。有條件的中醫醫院可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聯合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服務契約關系,開展上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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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4 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試點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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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試點 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新機構,以改制轉型和社會資本投入新建為主,設立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支持中醫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國醫堂暠提供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延伸提供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培育中醫藥健康養老型人才,依托院校、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建立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老年家政護理人員中醫藥相關技能培訓。 |
(五)凸顯中藥產業在健康服務中的支撐作用
緊緊抓住大健康產業加快發展的機遇,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科技創新為支撐,以政策措施為保障,提升中藥材規范化種植水平,推進中藥材規范示范區建設,強化中藥原料保障能力建設;完善以電子商務和現代倉儲物流體系為特征的規范化、現代化中藥材流通體系,延伸現代中藥產業鏈條。以中藥相關衍生品為延伸方向,拓寬中藥產品服務領域,打造中藥大健康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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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5 中藥產業發展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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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產業發展項目 加強中藥資源保障體系建設,增強宏觀調控能力,加強中藥材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提升資源保障能力;培育新興經濟增長點,推進醫藥產業向大健康產品產業轉型,培養發展植物提取物及天然健康產品產業,做強做大做特中藥飲品產業,提升中藥、民族藥產業競爭力,重點推進三七、天麻、石斛等藥材及新資源食品開發;落實“互聯網+”行動計劃要求,推進醫藥產業、醫藥服務與大數據、醫藥流通與物聯網結合;繼續推進實施大企業培育工程,著力打造云南白藥、昆明制藥、三七科技等千百億級中藥領軍企業。 中藥優勢品種培育項目 充分發揮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醫療機構、企業在技術和創新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加快中藥新藥、天然藥物、中藥提取物、新型中藥飲片的研發,開展大品種二次開發,鼓勵開展循證醫學研究和發達國家藥品注冊,推進中藥產品國際化。 中藥技術質量提升項目 加強中藥生產技術、中藥提取純化技術、中藥制劑技術、中藥生產過程控制技術等關鍵技術的研究和應用,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提升技術裝備水平,扶持一批發展潛力大、具有產品與技術優勢的中藥生產企業做大做強。提升中藥材質量標準和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完善中藥質量檢測服務中心建設,建立中藥材追溯體系。 中藥流通體系建設 按照政府規劃、企業投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以打造和完善現代中藥產業鏈條為目標,建設包括中藥材、中成藥、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的現代中藥流通體系。 |
(六)培育發展中醫藥文化和健康旅游產業
1.發展中醫藥文化產業。加大對具有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中醫藥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將具有一定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中醫藥項目列入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予以 保護和傳承,防止傳統文化和技能的流失與消亡。開展民族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申報、認定和培養。積極申報建設傣醫藥、彝醫藥、藏醫藥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合理利用有效資源,為促進我省中醫藥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條件。加大民族民間古籍文獻挖掘整理、研究開發等工作,繼續開展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整理研究,總結民間技法,研發推廣應用。出版一批云南中醫藥專家學術思想及臨床經驗集。加強民族民間醫藥古籍文獻、單方驗方、獨特診療技術的挖掘和搶救性保護、研究與繼承。
依托省中醫藥 (民族醫藥 )博物館和省內中醫藥科普文化宣傳基地等,開展中醫藥科普宣傳與體驗。利用數字出版、移動多媒體、動漫等新興文化業態,培育中醫藥知名品牌和企業,逐步形成中醫藥文化產業鏈。依據《中國公民中醫養生保健素養》開展健康教育。開發科學易懂、貼近生活的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和文化精品,將中醫藥文化融入群眾生活。將中醫藥知識納入基礎教育有關學科教學內容中,推進中醫藥文化進校園。中醫藥機構要定期開展社會開放日活動,讓群眾參與體質辨識、針灸推拿、中藥識別等體驗活動。借助海外中醫孔子學院、瀾滄江——湄公河傳統醫藥交流會、“云南中醫”公眾微信平臺等,推動中醫藥文化國際傳播。
2.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立足我省豐富的地理、氣候、民族文化優勢,依托良好的旅游等第三產業基礎,引進和培育大型 高端醫療企業、養老企業和專業運動企業,建設滇中康體養生旅游核心、滇西北文化養生旅游帶、滇西溫泉養生旅游帶、滇西南生態養生旅游帶,打造具有云南特色、優勢突出的中醫藥康體文化養生品牌。鼓勵各地充分利用我省豐富的旅游和自然資源優勢,開展藥浴、中藥熏蒸、中醫藥文化體驗、氣功等養生保健項目,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鼓勵在酒店、景區和旅游度假區等場所開設中醫藥機構,提供針灸、推拿、按摩和藥膳等健康服務項目。積極推動中醫藥文化元素突出的名勝古跡、中藥材種植基地、生產企業、中醫藥文化基地、中華老字號名店和特色中醫藥診療技術等中醫藥資源有效融入旅游產業發展范疇,將中醫藥健康旅游融入養生養老和“治未病”中,鼓勵開發有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游產品。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加快建設中醫藥特色旅游城鎮、度假區、文化街、公園綠地和主題酒店等項目,形成一批與中藥科技農業、名貴中藥材種植、田園風情生態休閑旅游結合的養生體驗和觀賞基地。舉辦支持代表性強、發展潛力大、符合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的中醫藥健康服務展覽和展會。開展各類型的健康旅游培訓班,并運用電視、網絡、報刊等媒介 ,打造健康旅游知識傳播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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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6 中醫藥文化和健康旅游產業發展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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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文化公共設施建設 完善省中醫藥(民族醫藥)博物館、國家級和省級中醫藥文化科普宣傳教育基地建設。依托城市綠地公園,建設一批融健康養生知識普及、養生保健體驗、健康娛樂于一體的中醫藥文化主題園區。 中醫藥文化大眾傳播工程 深入開展中醫藥“三進”活動,加強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專家隊伍建設,通過開展“中醫藥科普宣傳周”“中醫藥服務百姓健康”“蘭茂中醫藥論壇”等活動,打造一批中醫藥文化科普精品,提高公眾中醫養生保健素養。深入研究、挖掘、創作具有云南特征的中醫藥文化藝術作品,開展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傳播。 中醫藥健康旅游體驗示范區建設 充分發揮云南中醫藥健康旅游資源優勢,整合區域內醫療機構、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和養生保健產品生產企業等資源,引入社會力量,加強健康產業園區建設,打造以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圣火“杏林大觀園”和“昭通高原特色農業天麻示范園”等中藥材種子種苗種植基地為基礎,開展以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為核心,融中藥材種植、中醫醫療與健康養老服務為一體的健康旅游示范區。 |
(七)積極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有關支撐產業發展
1.支持自主知識產權藥品、醫療機構制劑、醫療器械和其他健康產品研發、制造和應用。鼓勵中醫藥機構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聯合研發健康檢測、監測產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復等器械產品。通過對接研發與使用需求,加強產學研醫深度協作,提高國際競爭力。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產業集群 ,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品牌。
2.促進中藥資源可持續發展。推進“云藥之鄉”建設,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促進中藥材種植業綠色發展,加快推進中藥材優良品種篩選和無公害規范種植,設立中藥資源保護區,建設藥用植物園和瀕危稀缺、名貴、道地中藥材種植 (養殖)基地,建設大宗優質規范化中藥材生產基地,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申請 GAP種植 (養殖 )基地認證,全省中藥材種植面積達到800萬畝以上。建設省級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 100個,省級中藥材種植 (養殖 )科技示范園 100個,新增中藥材 GAP種植基地10個以上。做好中藥資源動態普查工作,摸清中藥資源底數,加強中藥資源動態監測與保護,建設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信息服務體系,完善中藥材質量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中藥材追溯系統,打造精品中藥材。開展中藥資源出口貿易狀況監測與調查,保護中藥資源和生物多樣性。
3.大力發展第三方服務。開展第三方質量和安全檢驗、檢測、認證、評估等服務,培育和發展第三方醫療服務認證、醫療管理服務認證等服務評價模式,建立和完善中醫藥檢驗檢測體系。發展研發設計服務和成果轉化服務。發揮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作用,探索發展中醫藥電子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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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7 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支撐產業重點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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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依托,鼓勵建設中醫藥健康服務產品研發創新平臺,支持促進產品的研發及轉化。 中醫藥健康產品開發 支持中醫藥健康產品研發,重點研發中醫健康識別系統、智能中醫體檢系統、經絡健康辨識儀等中醫健康辨識、干預設備;鼓勵發展用于中醫診療的便攜式健康數據采集設備,與物聯網、移動互聯網融合,發展自動化、智能化的中醫藥健康信息服務。 第三方平臺建設 扶持發展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評估及相應的咨詢服務機構,開展質量檢測、服務認證、健康市場調查和咨詢服務。支持中醫藥技術轉移機構開展科技成果轉化。 中藥資源動態監測信息化建設 提供中藥資源和中藥材市場動態監測信息。建設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信息服務體系,準確掌握省內中藥資源的動態變化。 |
(八)大力推進中醫藥服務貿易
1.借助國家“一帶一路”發展戰略,全面推進多層次、寬領域的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醫院成立涉外健康服務區,為境外消費者提供中醫藥特色健康服務。推進多層次的中醫藥國際教育合作,吸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學生來滇留學,接受中醫藥短期培訓、臨床實習以及醫療體驗、健康旅游等活動。整合推介中醫藥保健產品,提高境外消費者對中醫藥的認知度,帶動境外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
2.推進中醫藥健康服務“走出去”。利用我省區位優勢,扶持優秀中醫藥企業、醫療機構到南亞東南亞國家開辦中醫藥服務機構,建立和完善境外營銷網絡。培育國際市場開拓能力強的中醫藥服務企業或企業集團。支持云南中醫學院等中醫藥院校赴南亞東南亞等國家開展境外辦學。鼓勵援外項目與中醫藥健康服務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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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8 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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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服務貿易先行先試 扶持一批市場優勢明顯、具有發展前景的中醫藥服務項目,鼓勵我省中醫藥服務貿易骨干企業,創建綜合實力強、國際影響力突出的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區域,發展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培訓、科技研發等服務貿易,開發國際市場。 中醫藥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成立南亞東南亞傳統醫藥交流中心,搭建我國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和地區間的中醫藥交流與合作平臺。借助南博會和瀾滄江-湄公河傳統醫藥交流平臺,舉辦“中國云南中藥材國際博覽會暠,支持鼓勵中藥材藥品流通企業“走出去暠,發展對外貿易,開拓國際中藥材市場。 民族醫藥健康產業區 鼓勵民族地區建設民族醫藥產業區,提升民族醫藥醫療、保健、健康旅游、服務貿易等服務能力,提高民族醫藥及有關產品研發、制造能力。 |
三、完善政策
(一)放寬市場準入。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令禁入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都要向社會資本開放;凡是對本地資本開放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都要向外地資本開放。對社會資本舉辦僅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門診部,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不作布局限制。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和行政村開辦只提供經核準的傳統中醫診療服務的傳統中醫診所。
(二)加強用地保障。各地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統籌考慮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需要,擴大中醫藥健康服務用地供給,優先保障非營利性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用地。在城鎮化建設中,優先安排土地滿足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的發展需求。按照有關規定配置中醫藥健康服務場所和設施。支持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對連續經營 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可根據規定辦理劃撥土地用地手續;對不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三)加大投融資引導力度。政府引導、推動設立由金融和產業資本共同籌資的健康產業投資基金,統籌支持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拓寬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及有關產業發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和運營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新增項目優先考慮社會資本。鼓勵中醫藥企業通過在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健康服務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扶持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創業投資企業,規范發展股權投資企業。加大對中醫藥服務貿易的外匯管理支持力度,促進海關通關便利化。鼓勵各類創業投資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對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創新型新業態、小微企業開展業務。
(四)完善財稅價格政策。符合條件、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可按照規定獲得財政補助,其專科建設、設備購置、人員培訓可由同級政府給予支持。加大科技支持力度,深化科技金融結合,引導關鍵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對參加有關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給予補貼。企業、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政府及其部門向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的捐贈,按照稅法規定的扣除比率準予在稅前扣除。適當提高公立中醫醫療機構中醫服務項目價格,非公立中醫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省級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協調解決全省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積極推動落實本規劃。加強統計監測工作,加快完善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健全有關信息發布制度。各地要制定本地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細化政策措施,認真抓好落實。
(二)強化培育扶持。建立公開、透明、平等、規范的中醫藥健康服務準入制度。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的支持力度。拓寬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及相關產業發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和運營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新增項目優先考慮社會資本。各級政府要健全中醫藥投入機制,重點支持中醫藥特色服務、重點學科 (專科)建設及中醫藥人才培養。將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納入全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范圍。
(三)強化行業監管。建立健全中醫藥健康服務監管機制,推行屬地化管理,研究制定中醫藥健康服務業行業規范和標準,重點監管服務質量,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建立不良執業記錄制度,將中醫藥健康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誠信經營和執業情況納入統一信用信息平臺,引導行業自律。在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引入認證制度,通過發展規范化、專業化的第三方認證,推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標準應用,為政府監管提供技術保障和支撐。建立中醫藥健康服務行業組織 ,通過行政授權、購買服務等方式 ,強化服務監管。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咨詢、標準制定、行業自律、人才培養和第三方評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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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9 中醫藥健康服務標準化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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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藥健康服務標準應用推廣 依托中醫藥機構,加強中醫藥健康服務標準應用推廣。發揮中醫藥學術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作用,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面向專業技術人員的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培訓,推動中醫藥標準的有效實施。 |
(四)加快人才培養。推動高校設立健康管理等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專業,拓寬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技能人才崗位設置,逐步健全中醫藥健康服務領域相關職業 (工種)。促進校企合作辦學,著力培養中醫臨床緊缺人才和中醫養生保健等中醫藥技術技能人才,支持云南中醫學院建設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