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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快中醫藥發展行動計劃(2014—2020年)的通知
云政辦發〔2014〕56號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省直有關部門:
《云南省加快中醫藥發展行動計劃(2014-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9月3日
云南省加快中醫藥發展行動計劃(2014—2020年)
為充分利用云南中醫藥資源優勢,進一步加大中醫藥扶持力度,激發中醫藥發展活力和潛力,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推進中醫藥事業全面、持續、跨越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底,建立健全中醫藥發展機制,基本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和中醫藥繼承創新體系,中醫藥隊伍建設明顯加強,中醫藥服務實現全省全覆蓋,中醫藥產業規模和效益大幅提升,中醫藥文化得到充分繼承與弘揚,中醫藥健康服務得到進一步發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更加廣泛深入,中醫藥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明顯增強。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中醫藥管理體系
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配備與中醫藥管理工作實際相適應的工作人員,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障。(牽頭部門: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會)
(二)健全中醫藥服務體系
1.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創新發展模式,整合現有資源,采取多種投入方式,加快推進以省中醫醫院為重點的省級中醫機構建設,打造全省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教學、科研和技術指導中心,帶動和促進全省中醫藥事業發展。(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發展改革委 、 財政廳)
實現每個州、市均設有1所州市級中醫(民族醫)醫院,且80%以上達到三級甲等中醫(民族醫)醫院標準。將三級中醫醫院建成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牽頭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
加快縣級中醫醫院建設,確保全省現有縣級公立中醫醫院基本完成標準化建設,且80%以上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標準。力爭所有縣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科、中藥房建設達到《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基本標準》和《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要求。未設置公立中醫醫院的縣、市、區,應加強縣級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中醫科床位數不得低于醫院床位總數的10%,成為縣域內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和技術指導中心。(牽頭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除少數邊遠、民族地區以外,所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5%以上的鄉鎮衛生院設有中醫科和中藥房,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6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建有中醫藥綜合服務區或中醫館;90%以上的社區衛生服務站、70%以上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財政廳 )
2 .推進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構建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體系,提升中醫健康服務能力。推動縣級以上中醫醫院設立中醫預防保健科室,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基層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建成標準化中醫“治未病”中心50個。支持社會資本舉辦一批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中醫藥養生旅游試點取得初步成效。推廣科學有效的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積極開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結合試點, 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師在養生保健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等服務。(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財政廳、科技廳、民政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3.支持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機構。社會資本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在土地使用、稅收以及市場準入等方面享受我省加快民營醫院發展的優惠政策,在財產權、經營權、人才引進、醫療保障、技術職稱考評等方面享有與公立中醫醫療機構同等的法律地位。鼓勵有資質的人員開辦個體中醫診所,支持符合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國土資源廳、工商局、地稅局、國稅局)
(三 )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1 .加強中醫藥特色優勢建設。繼續開展中醫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爭取建成10個以上國家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150個省級中醫臨床重點專科。開展中醫藥與養生、養老、康復相結合的“醫養結合”試點,借助中醫藥特色優勢和中醫醫療機構老年病科、康復科特色,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預防保健、養生康復和慢性病防治中的優勢作用。(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財政廳)
2 .加強中醫藥應急救治能力建設。將中醫藥納入衛生應急網絡建設,重點加強縣級以上中醫醫院急診急救能力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衛生應急救治中的作用。(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 ;協助部門:省財政廳)
3.加強基本公共衛生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好基本公共衛生中醫藥服務項目,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慢性病管理、婦女兒童和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作用。(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財政廳)
4 .加快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加強中醫藥公共基礎數據庫建設,推進中醫醫療機構公眾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繼續推進以醫院管理和中醫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平臺建設,建立中醫電子病歷開發與應用協作機制,推進縣級以上中醫醫院中醫臨床路徑管理工作。整合、完善名老中醫典型案例共享數據庫和中醫藥傳統知識文獻數據庫,推動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醫重點專科、中醫藥文化科普等網絡資源共享平臺建設。(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財政廳)
(四 )健全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1 .加強和改進中醫藥院校教育。積極支持云南中醫學院建成中醫藥大學,支持保山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建設,發揮中醫藥高等院校培養中醫藥人才的主渠道作用。調整優化中醫藥院校教育布局和結構,著力打造行業領先的重點學科和知名專業。改進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強化中醫藥基礎理論教學和臨床實踐能力培養,促進院校教育與師承教育有機結合。(牽頭部門:省教育廳;協助部門: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2.加強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培養。支持云南中醫學院建設博士研究生授權工作。組織開展云南省國醫大師、省級名中醫和基層名中醫評選。在全省遴選培養不少于10名優秀中青年中醫藥領軍人才和50名優秀中青年中醫藥學科帶頭人,開展省級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培養工作。實施省級第4批、第5批中醫藥師帶徒工作,培養80名高層次學術繼承人。(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協助部門:省財政廳)
3. 實施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工程。加大5年制本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力度,為縣級中醫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培養中醫臨床醫學生1200名。開展3年制專科省級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為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培養中醫臨床醫學生900名。為縣級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各培養中醫臨床骨干人才800名。開展基層中醫藥師帶徒工作,在全省縣級醫療機構中遴選200名老中醫藥專家,通過3年的跟師學習,為基層培養400名學術繼承人。為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培訓3000名能夠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服務的中醫藥人員,招收2500名基層中醫藥人員進行在職中醫大專學歷教育。 實施鄉村醫生“能西會中”人才培養工程,培養10000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鄉村醫生。(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協助部門:省財政廳)
(五 )推進中醫藥傳承和科技創新
1.加強中醫藥科研和重點學科建設。加大對中醫藥防治艾滋病、惡性腫瘤、心腦血管疾病和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及疑難病癥研究,開展以“蘭茂醫學”為代表的云南地方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科學研究。鼓勵支持挖掘、整理、研發傳統名方和名老中醫經驗方,完成60個特色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研發。新建不少于20個省級中醫藥重點學科,推動我省中醫藥學科體系建設和發展。(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科技廳、財政廳、教育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2.建立和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創新體系、評價體系和管理體制,整合中醫藥科技資源,設立省級行業中醫藥專項科研基金,推行中醫藥科研課題立項、科技成果評審同行評議制度。鼓勵支持省內醫藥企業與醫藥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合作,開展中藥新藥研究和開發,促進重大新藥創新資源在省內直接實施產業化。(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科技廳、財政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3.加強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研究和傳承。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名中醫工作室和中醫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鼓勵名醫開展傳承工作,建立中醫藥學術傳承和推廣應用的有效模式,完成30部中醫藥文獻整理。(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財政廳、科技廳)
4.建立民族醫藥臨床研究基地。依托云南省彝醫院、西雙版納州傣醫院、迪慶州藏醫院,建立以彝醫藥、傣醫藥、藏醫藥為主的臨床研究基地,開展云南民族醫藥的基礎研究,加強對民族醫藥技術和古籍的搶救、挖掘、整理和傳承,推進民族醫藥傳承與創新。(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財政廳、文化廳)
(六)大力發展中醫藥產業
1.加強道地藥材品牌建設。設立優質種源保護區,保護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建立種子種苗繁育基地和種質資源庫,培育天然中藥材基地和中藥材種苗推廣基地。加大云南道地藥材品種的研究和登記工作,促進特色中藥材大品種規范化、標準化、規模化、品牌化、產業化發展。(牽頭部門:省科技廳;協助部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林業廳、衛生計生委)
2.引導推廣中藥材規范化種植。大力推廣三七、天麻、燈盞花、重樓等道地藥材、大宗藥材、名貴特色藥材和重點中成藥品種所需中藥材的規范化種植,積極開展林下中藥材仿生種植,推進中藥材種植GAP管理。推進“云藥之鄉”建設,帶動中藥材種植規范化、規模化發展。(牽頭部門:省科技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協助部門:省農業廳、林業廳、衛生計生委)
3.加快中藥材精深開發利用。有效利用現有資源,開發中藥材下游中成藥品種,提高中藥材資源附加值,推廣使用小包裝中藥飲片,最大限度發揮中藥材資源效益。加強藥食同源中藥材的種植及產品研發與應用,加快推進依托三七、燈盞花、石斛等優勢中藥材資源品種的二次開發,拓展功能療效,延伸產業鏈,為中藥大品種培育提供技術支撐。(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食品藥品監管局; 協助部門:省商務廳、衛生計生委 )
4.建立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通過對中藥材種植和養殖企業、中藥材經營戶和經營企業、中藥飲片和中成藥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以及零售藥店等交易主體環節關鍵信息電子化的登記、管理,建立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的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牽頭部門:省商務廳;協助部門:省財政廳、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管局、農業廳、林業廳、工商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
5.支持民族醫藥產業發展。建立一批民族醫藥藥材生產示范基地,扶持一批云南民族藥材知名品牌和知名生產企業,培育發展中藥材、民族藥材種植、研發、加工和營銷產業鏈,并納入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保護發展。(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科技廳、食品藥品監管局;協助部門: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文化廳)
(七)繁榮中醫藥文化
1.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在全省醫學院校開設中醫藥人文課程,培養醫學生的人文情懷。定期舉辦科學規范的中醫藥醫療保健知識講座,深入開展“中醫中藥中國行———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不斷提高中醫藥文化科普知識宣傳、普及力度。(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教育廳)
2.加強中醫藥文化宣傳基地建設。整合云南中醫藥文化宣傳資源,依托云南中醫學院成立云南省中醫藥宣傳教育中心,發揮各類中醫藥學會在中醫藥文化宣傳中的作用。完善云南省中醫藥民族醫藥博物館建設,爭取建設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支持推動我省中醫藥養生、保健、康復、旅游、文化產業發展。(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文化廳)
3.加強中醫藥媒體傳播能力建設。建設中醫藥文化傳播新媒體平臺,利用報刊、雜志、網站等媒體資源,加大中醫藥文化傳播與普及力度。辦好“國醫在線”中醫藥服務百姓健康門戶網站,建立中醫藥科普文化傳播微信公眾平臺,開辦中醫養生保健科普知識講堂。(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新聞辦)
4.加強傳統中醫藥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組織申報一批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開展中醫藥文化遺產認定、記錄、建檔等工作,加大對具有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中醫藥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爭取將部分傳統配方、醫療技藝等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支持民族醫藥機構申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建設。(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文化廳)
5.加強中醫藥服務貿易和國際交流合作。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項目、骨干企業(機構)和重點區域建設工作,推動中醫藥服務貿易健康快速發展。充分利用我省區位優勢和南博會、湄公河次區域傳統醫藥交流會平臺,舉辦中國云南中藥材國際博覽會,支持鼓勵我省中藥材藥品流通企業“走出去”和發展對外貿易,開拓國內國際中藥材市場。尋求國家支持,建立中國面向南亞、東南亞傳統醫藥交流中心,加強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和地區間的中醫藥學術交流與合作,鼓勵和扶持優秀的中醫藥機構到境外開辦中醫醫療機構。(牽頭部門:省衛生計生委;協助部門:省商務廳、外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
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中醫藥工作領導,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健全管理機構、充實管理人員。要建立政府牽頭的多部門定期協商溝通機制,及時研究解決中醫藥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健全促進中醫藥發展長效機制,建立健全中醫藥工作考核評價制度。
(二)加大財政投入,落實扶持政策
各地、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多方投入,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發展投入力度。各級政府和滇中產業新區管委會是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主體,要切實落實醫改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重點支持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重點學科建設和中醫藥人才培養等。省財政要在行動計劃期內,集中加大對我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投入。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好中醫藥各項扶持政策,合理提高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逐步建立有利于中醫藥發展的投入補償、價格形成、收入分配和用人等機制,支持中醫藥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成效
省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行動計劃確定的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解細化任務,同時加強對重點項目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行動計劃順利實施并取得實效。